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25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5月22日,市委巡察二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13项共31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针对反馈的31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89条,已完成89条;已完成问题整改31个。针对反馈问题,已对15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科级干部4人,其他人员11人,其中,在专题生活会上作检讨4人,批评教育3人,诫勉谈线人。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起巡察整改责任,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贯穿统计日常工作、贯穿深化统计改革、贯穿全面从严治党、贯穿班子队伍建设中,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5月22日,巡察反馈意见后,党组立即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总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宁德市、福安市巡视巡察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6月2日,党组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全局上下从讲、讲党性的高度,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6月3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巡察整改往深里抓、往实里走。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注重牵头抓总,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坚决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督促指导整改任务落实;各股室(中心)迅速行动,根据责任分工将整改工作落细落实。巡察整改期间,党组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4次,整改工作推进会5次,专题生活会1次,研究部署和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统计局党组照单全收、全面整改,5月22日,党组组织成立了由其本人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三)制定整改方案,推进督导落实。党组注重突出问题导向,6月2日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牵头研究制定《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度台账》,细化问题清单,逐条对照,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及措施,针对反馈的4个方面31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89条,其中有10个问题由党组直接牵头落实,形成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局面。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对照问题清单主动认领、厘清责任,以上带下、人人参与,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把每个整改问题、每条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全程跟踪监督,党组责成分管领导要组织力量根据整改时间节点进行督查,每15天对整改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和汇报,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效推进。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巡察期间,局党组即对一些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强化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制定并完善了《福安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福安市统计局工作制度》《建立全市统计工作分片挂钩联系机制》《市统计局内部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办法》《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等相关制度5项,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强大动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将习总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列入党组会议列入党组会议第一项议程,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到位,并指定专人负责“第一议题”学习安排,保证会议记录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内容完整,全面反映会议情况。2023年以来,党组共主持召开党组会议20场,其中列入“第一议题”学习20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学习促提升。深入学习习总关于“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的重要论述,通过召开党组会议(4月10日)、全体干部会议(3月10日、5月11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5月31日)等组织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4次,全面提高统计局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二是加强监测促发展。2023年以来,积极对接发改部门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提供涉及我局的相关指标数据。收集整理全省县域经济评价相关指标,2023年4月收集并报送2022年度全省县域经济相关指标数据;三是强化排查促落实。结合统计系统专项治理行动,对2017年以来的统计违法案件开展梳理排查,2023年5月31日,已向市纪委移送问题线. 关于“统计法治工作落实存在偏差”的问题。
2023年以来,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方式组织学习习总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及统计专项治理行动等9次,分别在市委会(3月30日)、市政府常务会(3月22日)和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3月22日)上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宁德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5月26日,市委会听取统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并对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作出批示。3月15日,召开福安市统计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学习传达省、宁德市统计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具体部署我市贯彻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相关部门的统计法治意识;
二是加强统计业务学习。7月13日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参加宁德市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会议,5月10日-12日,组织统计执法干部参加司法部门举办的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能力;三是及时公开公示。分别于6月5日、6月15日在福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福安市基层统计调查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开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四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印发《2023年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采取资料送检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对工业、能源、贸易、投资、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劳动工资、研发等40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目前已完成全部检查工作。4. 关于“结合中心工作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不够紧密”的问题。
二是加强统计预警分析。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撰写《福安市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预判分析》《福安市房地产运行情况的分析及预测》等投资和房地产领域专题分析,切实发挥统计分析“晴雨表”“指南针”作用;8月14日,制作上半年宁德各县市主要指标和各乡镇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展板,在市委上半年工作会议暨市委市政府工作检查总结会上展览;三是开展统计分析研究。今年以来,主动加强与发改、住建、工信、商务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沟通联系,紧盯经济运行短板弱项,会同发改代拟《提示函》7次,撰写经济指标分析预判、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等7篇,统计专报5期,对我市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四是推动统计工作落实。5月26日,市委会听取统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作出重要批示。5. 关于“专题调研重优势产业轻特色经济”的问题。
二是加强升规纳统分析。7月14日-15日,特地赴泉州市德化县考察学习,调研当地的特色产业模式,撰写《赴泉州市德化县考察学习规上、限上企业入库纳统工作调研报告》。三是加强民生类分析。继续加强农业领域的专题调研,撰写《推动福安葡萄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几点建议》的调研分析。6. 关于“普及性公众服务产品少”的问题。
是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发布统计信息、工作动态、《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统计公报》以及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等,为社会公众查阅、使用统计数据提供方便,2023年以来4已公布《统计月报》6期、《统计年鉴》2期、《统计公报》2期,经济运行情况分析7篇。7. 关于“事前‘源头关’审核不严”的问题。
2023年,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省、宁德市统计局组织的业务会议及培训班7次,及时跟进业务调整变化,提高统计调查能力及数据的研判预警能力;5月25日召开投资入库培训会议,对乡镇和部门进行入库培训;8月7日,召开全市项目投资分析会议,对加强投资统计工作及项目入库情况进行发言,进一步提高项目入库水平;
二是强化工作交流。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的对接,选派干部到宁德市统计局工业科跟班学习,提升统计业务能力,并更好做到上情下达。三是加强材料审核。加强对企业(项目)入库材料的审核,对不符合入库标准的申报材料坚决退回企业重新申报,从源头上切实提高入库质量。2023年以来,“四上”企业入库9家,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12个,材料全部通过国家审核,未被退回。四是开展入退库自查自纠。对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期间所有入退库企业163家的真实性、入库规模是否达标等情况进行自查,所有企业均符合入退库标准。8. 关于“事中‘质量关’把控不细”的问题。
二是加大审核力度。严格执行联网直报审核和数据评估审核制度,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关。9. 关于“事后‘核查关’落实不实”的问题。
二是加大核查力度。强化实地核查,并对核查情况形成核查记录,建立核查台账。2023年以来,各专业开展实地核查企业53家,核查项目50个,其中:工业专业11家;能源专业13家;贸易专业8家;服务业8家;劳工专业8家;研发专业5家;投资专业实地核查项目50个。三是开展统计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统计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工作,截至8月15日,各专业进行专项数据核查共涉及单位293家,发现有误并修订27家。10. 关于“基层统计力量薄弱”的问题。
二是建强乡村统计队伍。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宁政文〔2022〕4号)精神,目前甘棠镇已配备1名专职和1名兼职统计人员;全市各开发区、乡镇(街道)均已配备首席统计员。7月6日,市政府召开会议强调乡镇按照规定配备足够的统计工作人员。同时将统计工作考评列入2023年市政府对乡镇绩效考评内容;三是落实统计激励机制。贯彻落实《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安市激励基层统计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安政办规〔2023〕1号)要求,通过树典型立标杆评先评优及增加村级统计员补贴等办法,提高村级统计员及辅助调查员经济待遇,以稳定基层统计队伍。目前已拨付村级统计员补贴62.1万元,辅助调查员补贴2.55万元。11. 关于“对基层业务培训指导不足”的问题。
是加强基层业务指导。组织各专业人员不定期到乡镇、企业指导,指导乡镇和企业开展统计工作;组织人员分乡镇、分批次指导五经普工作49次。12. 关于“统计基础台账不规范”的问题。
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巡察反馈以来,专业人员对乡镇、村(社区)进行督促指导,完善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天博tb全站、归档,目前已对全市22个乡镇(街道)督促指导全覆盖。7月6日,市领导在福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求乡镇推进农村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8月11日,召开全市农业统计工作推进会议,再次强调要做好农业基层基础工作;三是加强实地核查。对数据变化大的品种和新增品种实地核实核查,目前已实地核查夏黑、火龙果、大球盖菇、杨梅、李子、阳光玫瑰等品种种植情况。13. 关于“
。深入学习贯彻习总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制定《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生活会、述责述廉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干部考核、文明创建、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落实“2111”工作制度。党组切实履行好抓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主持召开意识形态会议3次,5月25日,主持召开党组会议暨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7月19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研讨意识形态工作;1月12日,召开党员大会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四是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和完善专题研究、定期分析研判、定期报告等制度,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抓在平常、落在日常。14. 关于“未严格落实‘一会一报’制度”的问题。
强化思想认识。局党组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6月9日,党组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国党宣传工作条例》;二是加强阵地管理。严把各类活动主题、内容和导向关,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不给错误思想观点提供传播渠道,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确保我局意识形态安全健康、积极向上;三是严格审查报备。严格落实“一会一报”制度,按照要求预先将报告人、报告内容提交审核并向宣传部门备案,合规合法开展各类论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2023年以来没有举办各类论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15. 关于“开设专题专栏主题宣传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目前已在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福安市基层统计调查中心”专题专栏板块开设“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学习教育”“党的二十大精神”三个专题专栏。2023年以来,已在专栏发布相关信息12条,转载信息50条,不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
二是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党组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带头落实,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党建工作、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4月10日,主持召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到会指导;三是重新调整领导小组。6月13日,党组牵头研究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明确责任分工,并印发《关于调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四是强化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就开展廉政提醒谈线日召开的专题生活会上作检讨;五是规范开展提醒谈线月,党组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开展廉政谈线. 关于“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谈心谈话,做实廉政提醒谈线日,派驻纪检组组长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线日,与各股室(中心)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开展集体廉政谈线人次;
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参加涉及“三重一大”决策的统计局党组会议。2023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20场,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20场,参会率100%。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认识。5月30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福安市廉政教育基地,使党员领导干部深刻认识通过上党课也是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一种重要方式方法;
领导干部占茂贵、张品福已分别重写“坚定文化自信,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党课讲稿;三是
已责成相关责任人就党课讲稿存在大面积抄袭网络文章的问题、以工作交流稿件代替党课讲稿的问题在6月30日召开的巡察专题生活会上作出检讨;四是建立长效机制。2023年以来,班子成员下基层宣传宣讲2次,上党史党课1次,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19. 关于“统计执法检查流于形式”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
。7月13日,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参加宁德市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会议,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能力;5月10日-12日,组织统计执法干部参加司法部门举办的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7月24日-28日,选派执法人员参与上级统计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今年2月,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不断充实和加强我市统计执法人员库;
梳理2022年检查的20家单位的内页资料,不存在应立案查处而未立案查处的情况;三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印发《2023年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采取资料送检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对工业、能源、贸易、投资、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劳动工资、研发等40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已现场检查企业4家。目前已完成全部检查工作。20. 关于“印刷品、宣传品采购环节违反局机关制度规定,未提出采购建议方案、报部门领导审签、提请局党组会议研究议定、由党组决定询价结果后执行,存在询价比选、报价单弄虚作假等问题”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学习。6月15日组织办公室、财务经办人员学习《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品目及采购金额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等相关采购制度和文件,掌握政府集中采购标准要求,确保采购不违反相关规定;
6月30日,修订并印发《福安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党组议事规则制度;8月10日,修订《福安市统计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三是强化追责问责。已责成相关责任领导就采购环节违反局机关制度规定的问题在6月30日召开的巡察专题生活会上作出检讨,6月20日,局党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1. 关于“违规领取伙食补贴”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学习。6月15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工作用餐支出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标准,加强对报销单据审核工作。组织财务人员,多次前往财政局行政政法股沟通、学习业务,分别于7月6日和7月13日参加工会及财政部门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财务工作能力;
。通过自查自纠发现,2019-2021年违规发放差旅费伙食补贴共计400元,并于1月11日清退到位;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力度,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从严审核把关各项差旅费支出,坚决杜绝违规现象发生;四是强化问责。6月20日,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就干部违规领取伙食补贴和重复领取加值班误餐补贴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22. 关于“重复领取加值班误餐补贴”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学习。6月15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工作用餐支出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组织财务人员,多次前往财政局行政政法股沟通、学习业务,分别于7月6日和7月13日参加工会及财政部门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财务工作能力;二
经核实,2019年上半年17名干部在已领取加值班误餐补贴情况下重复领取加值班工作餐费共计1800元,于6月16日清退到位;三是加强审核把关。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发放加值班误餐补贴等各类津补贴;
6月20日,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就干部违规领取伙食补贴和重复领取加值班误餐补贴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23. 关于“党组会议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学习。6月9日,党组主持召开党组会议重新学习《中国党党组工作条例》,并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加强相关业务学习,进一步熟记党组工作流程、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认真对待党组会议工作;
2023年以来,党组共主持召开党组会议20场,均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召开党组会议,落实到会人员签到,缺席人员写明原因。三是提高记录水平。记录人员严格按要求规范如实、认真天博tb最新、全面记录会议情况和议事决策过程,讨论决定的事项及时形成党组会议纪要并印发;
6月20日,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就党组会议开展不规范和股级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24. 关于“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肃考勤纪律。已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严肃强调考勤纪律,重新组织学习考勤制度,并对巡察发现的考勤问题进行通报,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端正态度,举一反三,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巡察期间发现此问题,局党组迅速开展自查整改,已于2022年12月更换考勤系统,使用人脸识别签到机,杜绝使用指膜签到行为,并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管理并做好假条归档保存;三是严肃追责问责。于2022年11月29日,党组对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诫勉谈线人;巡察反馈后,再次排查出存在违反考勤纪律的人员1人,并于2023年6月15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加强对工作纪律的日常督查,确保工作纪律规范落实。25. 关于“推动入库纳统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高效纳统机制。提请市政府研究并印发《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质量纳统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23〕26号)精神,在县、乡、村建立“政府领导、部门主抓、乡镇主办、村居摸排”工作机制。
对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推送的相关行政记录进行比对分析,初步筛选出“种子”和“准四上”企业名单282家;经多次摸排、比对、核实,最终筛选出“种子”企业和“准四上”企业培育名单145家:其中,服务业企业6家、工业企业22家、贸易业企业117家,并将名单推送给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跟踪培育。三是强化入库培训指导。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的统计服务指导,跟进帮扶,协助共同做好“四上”企业入库纳统工作。5月25日,召开高质量纳统业务培训会,对各开发区、乡镇(街道)投资项目入库纳统工作进行培训;6月25日,市政府召开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进一步强调水利、农业、民政、教育、住建、交通等部门要深入排查分管领域内的项目建设情况,对同一类型小规模项目整体立项做到应统尽统、统必合规;
编印《“四上”企业(项目)高质量纳统培训材料》,发放给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26. 关于“机关干部老龄化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底公务员编制6人,实有7人,平均年龄54岁,2023年5月退休1人后,实有6人,平均年龄53岁;其中2人将于2024年退休,退休后,空余编制可纳入2024年福建省公务员招考计划,可有效降低平均年龄。二是7月6日,向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申报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1人。
6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文件及股级干部任用业务知识;6月6日-7日组织人事专员参加市委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对股级干部任用业务知识和人事议题回避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部业务能力;
严格按照股级干部任免工作流程,明确干部任免步骤和时间节点要求,规范研究确定推荐及考察对象,确保干部任用程序规范;三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确保公开透明、监管到位;四是进行追责问责。6月20日,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就党组会议开展不规范和股级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28. 关于“党支部委员会建设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
组织学习。6月21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党章程》和《中国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是落实整改。党支部严格按照支部换届程序要求,于2020年5月14日选举出支委3人。2023年7月19日支部委员会完成新一轮换届选举工作,7月28日市直机关党工委作出同意换届选举结果的批复。29. 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学习。6月15日,支部召开支委会学习《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把好党员入口关和后续党员教育管理;
严格规范党员培训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均按照要求撰写思想汇报;已于2022年5月9日支委讨论研究决定,指派林孝珍同志担任预备党员王守杨的入党介绍人;三是规范发展党员。严格落实党员发展程序,今年以来,党支部办理1名预备党员转正,接收1名预备党员,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均按季度撰写思想汇报;
6月20日,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就发展党员不规范和“三会一课”开展不扎实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30. 关于“‘三会一课’开展不扎实”。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学习。6月21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党章程》和《中国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能力,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二
对“三会一课”归档材料,进行自查自纠,查看会议记录、签到表、会议影像资料等,2023年以来均已详实记录并整理归档;三是强化问责。6月20日,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就发展党员不规范和“三会一课”开展不扎实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面31. 关于“市统计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不到位,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